法律傳譯是社區傳譯的主要服務範圍之一。各種與法律相關的情況均可見傳譯員的蹤影,其正式程度、參與者、語文運用和背後目的,乃至傳譯員的角色都有所不同。以下為四大法律傳譯服務:
警察面談及審訊
首先,證人及嫌疑犯於面談及審訊時的口供是重要的呈堂證供。一名合資歷的傳譯員能保持公正無私,使口供更加可靠,把供詞不獲接納的風險降低,從而提升警方的調查效率。
律師與委託人會面
第二,傳譯員在會面中徘徊於正式的法律用語和日常用語之間;但傳譯員並無責任協助委託人理解法律用語。
審裁處聆訊
審裁處聆訊不及法庭聆訊正式,也不須嚴格依循證據法。相反,聆訊以問答方式進行,其中以難民申請聆訊較需要傳譯員,尤其是尋求庇護的個案。
法庭聆訊及審訊
最後,由於法庭有特定的法庭用語,因此必須使用合資歷的專業傳譯員。各代表律師皆會運用提問方式、重覆和語調等語言技巧。同時,口述證供的內容、表達方式、態度、語態及語氣皆會影響判決結果。
當然,法律口譯並不僅限於以上情境。合資歷的傳譯員受過嚴謹訓練,故應優先聘用,為不同委託人提供準確的傳譯。
準確的傳譯能影響委託人的可信性、法官對其印象,及反映傳譯員的語言能力。首先,傳譯員會遵守職業操守,作為溝通橋樑,不偏頗任何一方。此外,傳譯員會根據委託人的語言風格,提供最精準的傳譯。還有,面對俗語和文化詞彙時,傳譯員會要求澄清,以避免誤解。
然而,準確的傳譯卻十分考驗傳譯員的能力。例如傳譯員不但要先注意到口語和比喻中的文化含義,還要精準地表達。庭上的重疊發言亦可能使傳譯員無所適從。委託人可能因性格或經歷而不能連貫、有條理和順序地表達想法,這也為傳譯員設下難關。除上述問題,傳譯員還會面對情緒壓力、文化差異和術語等挑戰。
Prepared by:
CHAN Chak Hong
CHIN Wing Tung
MAK Wing Hei
YEUNG Wing Ting
Edited by:
Dr. Janice Pan
References:
Hale, S. B. (2007). Interdisciplinarity: Community Interpreting in the Legal Context. In Community interpreting (pp. 64-98). Hampshire: Palgrave McMillan. doi:https://doi.org/10.1057/9780230593442_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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